
开盘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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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0日,市人社局发布关于《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》有关要求的通知。详情如下:
各县区人社局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住建局、教育局,金安区、裕安区房管(服务)中心,开发区组织人事部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、社会发展局:
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住建局、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的《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六人社秘〔2022〕101号)实施以来,有效地推动了各类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。为更好落实文件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存量商品住房(二手房),在六人社秘〔2022〕101号文件规定时间内真实交易,申请人须一次性购买100%产权(含配偶共同购买100%产权)。
二、按照交易真实、材料真实的要求,申请存量商品住房(二手房)人才购房补贴的,须提供存量商品住房(二手房)交易资金监管凭证(银行抵押贷款、公积金贷款提供首付款监管凭证,其他付款方式一律提供全额监管凭证)。交易资金监管凭证由交易资金监管部门在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备案时向购房人提供。
三、市直、金安区、裕安区、开发区人才申请购房补贴,可选择线上平台、线下窗口两种方式之一申请。线上申请,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,进入“六安市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”,点击“人才业务办理”—— “101号文件购房补贴”,提交申请。线下申请,先到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窗口,对申请住房的楼盘地块属地和住房进行核定,然后到人社局人才“一站式”服务窗口提交申请。
本通知自2022年9月2日起执行(办理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备案时间)。
(咨询电话: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64-3925600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64-3925129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4-3313779、3371220)。
附件: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材料
来源|市人社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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